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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竞价协议

时间:2014-09-16

 

电子竞价协议
 
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(特别是下划线标注的内容)
如果您勾选“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服务条款”,即表示您已与本公司达成协议,自愿接受本协议条款的所有内容,在产权交易过程中,自觉接受交易规则和电子监察,不得以未阅读本服务条款内容而作任何形式的抗辩。
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,请不要签订本协议。您的账号也将自动失效。
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是正确履约的前提保证。为此,您的每次报价均应慎重作出决定,并为自己的报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
一、重要内容
1、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、信用、平等、自愿的原则,签订本协议后,您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有关产权交易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。
2、在租赁类产权的竞价过程中,原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
本次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,原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,原承租人经资格审查后在竞价过程中可随时行使“优先承租权”当原承租人行使“优先承租权”,当前最高报价者自动更改为原承租人,其他人需要再次加价,若无他人加价,则原承租人竞得标的。否则,标的由他人竞得。原承租人无论何种原因,错过“优先承租权”的操作应答时间,则视同自动放弃该权利。
如原承租人未报名参与竞价,则无人行使“优先承租权”,最高报价者竞得。
3、任何一个竞价人,在竞得标的物后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产权所有人签订相关协议。如果在签订协议前主动放弃承租(或受让)资格,则保证金不能退回,该标的物重新挂牌招拍。违约方的行为将被电子竞价系统记录并公示在外网。
4、各竞价人如果泄露自己账号密码、遗失产权交易电子确认单、错过竞价时间期限、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等,产生不良后果,自己应承担全部责任。
5、在竞价的全程中(包括事前、事中和事后),如果发现竞价人在提交的文件中有弄虚作假、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竞价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,将取消其承租(受让)资格,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6、委托他人代填(代办)请慎重。委托第三方代填(代办)可能存在泄密和围标、串标的风险,您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,同时您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二、其他要求
1、您务必保管好以下物件:账号、密码、身份证、产权交易电子确认单。遗失(或泄露)以上物件,或因其他原因收取不到产权交易的重要信息,产生不良后果,您应承担全部责任。
2、电子确认单记录您的所有重要信息,请务必保密并保管好。请按照上面的提示操作使用。
3、您如有不明白的事项,可以咨询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,咨询电话:26008608,但咨询的内容仅限于操作指导。本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他任何人,都没有资格询问(获取)您的账号、密码、手机、电子确认单等保密信息,请您监督。
 
          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           2014年09月16日
 
“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服务条款”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竞价人:
 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 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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